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特色学校建设,推动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的持久深入开展,促进校园阳光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今年继续在部分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就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学生运动与审美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学校体育与艺术深入开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体育人,以美化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要求
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总量控制、招生规范、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可以提出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该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获批学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特长生招生简章和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学校
(一)国家、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二)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校园篮球特色学校、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三)体育、艺术工作开展较好且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先进学校;
(四)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特色办学的学校;
(五)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体育、艺术特长生基本需要的学校。
四、招生计划
(一)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编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以具有明显优势的项目为主,并可适当列入其他特色项目,做到重点项目和普及项目结合,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二)适度扩大校园足球、篮球、排球项目招生计划。合理规划安排区域内校园“三大球”特色学校布局,为有特长的学生提供可持续发展通道,确保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三)市教育局对各招生学校申报的体育、艺术特长招生计划进行审批并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五、专业考试
(一)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考试的学校: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成成中学、太原五中、进山中学、省实验中学、太原十二中、太原十五中、太原十八中、育英中学、太原四十八中、市实验中学、第四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小店一中、山大附中、师院附中)。
考试时间:2019年6月12日
考试地点:各相关学校。
2.第二批次考试的学校: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考试时间:2019年6月14日
考试地点:各相关学校。
(二)各学校应在发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在两个批次的招生学校中,只能各选取1所学校进行报考。并于6月10日在家长的陪同下持身份证、考生本人的《太原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审核表》〔此表在考生就读学校(往届生由报名时所在县区招办)打印,经考生本人、家长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或县区招办(往届生)加盖公章〕,分别到所报考的学校进行报名并领取招生简章。
(三)具体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办法由各招生学校制定。
(四)各招生学校6月11日上午11时前将本校《太原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Excel表)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五)各招生学校应于考试当日18时左右公示考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一)特长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各招生学校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的审核,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按照所测试学校、所测试专业将报考志愿填入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特长生志愿栏分为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和第二批次(普通高中)两栏,每一批次各报一所学校。
(三)在中考成绩达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体育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
其中田径类考生:专项成绩达到100分的,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100分予以择优录取;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50分予以择优录取。
2.艺术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
七、成绩报送
各招生学校须统一使用“太原市2019年特长生成绩管理系统”软件进行成绩录入汇总,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招生学校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6月17日将下述材料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招考中心审核备案。
(一)将“太原市2019年特长生成绩管理系统”文件夹全部刻录在不可擦写的光盘上一式二份,密封后分别报送。
(二)太原市2019年特长生成绩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太原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汇总表》一式二份(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分别报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特长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合理安排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并对考务人员实行岗前培训,要求持证上岗。
(二)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报名要求、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录取办法、特长生培养与管理等方面,于6月4日-6月5日将《招生简章》、《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上报市教育局。经审批同意后6月5日通过太原教育门户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向社会公布,学校应在考生报名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考生手中。
(三)要加强对参与招收特长生工作的评委和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严格评委选聘,要严格按照规定全部外聘高水平的专业评委,并填写《评委登记表》,每个专业类别评委不少于3人,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实行回避制度。要选聘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相关工作。考务(评委)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能够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
2.能够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3.考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擅自离岗串岗;
4.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5.严禁徇私舞弊,权钱交易。
(四)要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工作。专业考试采用封闭式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补考,不得向考生收费。音乐类的声乐、器乐考试必须采取现场拉幕,考生与评委不见面的形式进行考试;绘画、书法类考试必须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试题由各学校组织专家按考试要求命制,密封后在考试时现场开封,任何人员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体育、音乐类各项目考试必须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保证录像清晰可辨,以备核查。
(五)要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考试仲裁组,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要切实把发生的问题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有了矛盾不推诿、不上交。
(六)要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大力做好特长生招生宣传工作,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特长生的招生简章、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考生须知、考试流程、考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赴各学校进行巡视督查,确保考试阳光、透明。
(七)要高度重视考生安全工作,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各考点工作人员要维护好考场秩序,考试现场要配备专业医护人员,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八)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特长生招生考试情况进行抽查或复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学校取消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资格;对违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九)要进一步加强对特长生的培养与管理。学校应与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内容。要加强对他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为其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水平的体育、艺术人才。